共享经济 VS 租赁经济:两者泾渭分明,不要偷换概念!

16 评论 33115 浏览 74 收藏 9 分钟

大家好,我是松禾远望基金的合伙人田鸿飞。在很多人已把共享与租赁混为一谈的今天,我们聊聊两者的本质区别。

当年雷军说,只要站上风口,猪也能飞起来。

可迎风飘扬的猪们在今日也有了是否注水之分,有些就明明假借了风口。

正如现下在资本市场一路高歌猛进的共享充电宝,以及雨伞、篮球等这些千奇百怪的衍生套路。明明都是租赁的生意,却生生给包装成了共享经济。

其实从共享单车开始楼就被带歪了。对于摩拜、ofo、小蓝、小鸣而言,都是非常明显的B2C分时租赁的业务模式,早已偏离了共享经济的本质,却巧借了“共享”之名。目的无非是给市场画一个更大的饼,索要更高的估值。

因为共享经济最起码应该是去盘活闲置资源,有偿与他人分享,从而提升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反观共享单车和充电宝却都是在人为制造新的资产和新的需求。其收取押金和使用费的方式,与我们去景点游园时,租个电动车逛逛本质上并无区别。

所以还是互联网人有文化,把文字概念玩儿的很溜,混淆了很多人对共享和租赁的认识。但从我们投资机构的角度,通过商业价值本质,两者还是有着一目了然的区别。

从平台、业务模型、资产、网络效应和市场趋势这5个维度,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之间有着泾渭分明的差异:

1. 平台

首先共享经济需要一个链接两端,为双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务的平台。正像Uber链接了私家车主和乘客,Airbnb链接了个人房东和有住宿需求的旅行者。平台赚取的是服务费、中介费,以及流量带来的广告收入。

共享单车和充电宝这样的租赁业务是不能称为平台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商家是直接通过工具型的APP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权,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2. 业务模型

得益于平台链接起了两端的用户群体,共享经济的业务流程一定是C2C的,由用户对用户,这才符合共享的精神;而租赁业务大多是B2C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务或出让物品的使用权给用户。这是由公司主导参与,应归类于商业行为,谈不上共享。

3. 资产

在共享经济的C2C中,平台只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并不占有物品、服务的所有权,是非常轻资产的模式。所以不论是Uber还是Airbnb,因为不占有汽车、房屋这些物品,因此也不需承担后期的维护费用,这些成本都是由私家车主和房东自己去承担。如果不考虑补贴大战,只说商业本质的话,Uber和Airbnb简直一本万利,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

反观租赁经济B2C是非常重资产的模式,由前期投入、中期运营、后期维护带来的成本很是惊人。我们以公开的数据来举例,摩拜在今年4月中旬宣布,日订单量破2000万,粗略的以使用一次0.5元计,那就是日赚1000万,一年的租金收入36.5亿。

取得这个成绩的基础是,摩拜在全国各地投放超过了360万辆单车。以前老款摩拜成本在3000元,现在升级版成本大约1000元。我们厚道一些以平均1500元/辆计算,按4年的寿命,那么一台车投放的成本是375元/辆/年。

再考虑线下运维,车辆的维修,10%以上的损毁率等,平均到每辆单车上一年不会少于500元(备注:之前有人根据朱啸虎的演讲,推算出ofo的运维成本在1000元/辆/年,我们以摩拜损毁和损耗率更小,打个半价折算)。那就是(500+375)X360万=31.5亿元。

相比于36.5亿的租金收入,利润并不可观。而且要维持增长,必须持续保持投放规模的扩大,也就是一份资产投入对应一份收益,这是非常重资产的租赁模式,在边际成本方面的降低也非常有限。

4. 网络效应

对于轻资产的共享经济,C2C的双边网络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不论Airbnb的房东和房客,还是Uber的司机和乘客,都是越多的“供给端”使得“需求端”的体验更好,越多的“需求端”又刺激了“供给端”的销售。两个C端的相互促进,会促进平台像滚雪球一样的成长。

对于租赁经济而言,网络效应却没那么明显。确实摩拜、ofo投入越多的单车,会减少用户找车的成本,用户的粘度会增大,降低退押金换厂商的可能。而骑车的人越多,也会加大企业的市场投放力度。

但问题是,摩拜、ofo并没有占住流量入口。现在有很多新晋涌入市场的单车,从微信、支付宝扫一扫都能用车,并不需要非得装APP,而且无需押金,这就让用户拥有了很多替代选择。

简单来说,万一哪天来个土豪,在某个小城市投个几万辆单车免费骑,马上就能把小黄和小红门清场赶出去。所以单车的战争和Uber、滴滴完全不同,不容易建立壁垒。因为大部分人都只在特定的城市骑行,只要一个公司预算充裕,很容易在特定市场对ofo和摩拜们发起狙击。

5. 市场趋势

没有网络效应,就难以形成垄断优势,市场趋势一定是各自割据一方,多个平台并存的局面。那你又凭啥自称为独角兽企业呢?所以共享单车是有价值,但我认为估值不应该这么高。因为资金的乘数效应,网络效应并没有这么大。

真正的共享经济,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居领先地位的平台规模收益(Return to Scale)会显著递增,最终会利用更丰厚的资本优势清盘对手,很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正如Airbnb现下规模就已很难被追赶,滴滴统一了国内市场,Uber虽然在全球多个国家还在大战之中,但每个市场也仅剩一两家竞争者。

所以综合对比下来,只有Airbnb、Uber这类才算是真正的共享经济。现在还有很多人说不要拘泥于概念,把共享单车、充电宝美其名曰为共享经济的2.0版。那反问一句,希尔顿酒店向外出租房间算不算共享经济呢?他们跟单车和充电宝一样,可也都是通过B2C短时出租使用权,收取租金。所以,我们成年人就不要玩儿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了。

 

作者:田鸿飞,松禾远望基金的合伙人

来源:微信公众号“浩哥说”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人人都是产品经理微信公众号或下载App
评论
评论请登录
  1. 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大区别。你所说的c2c是共享,b2c是租赁。那么当一个c变成一个大c的时候,c其实和b没有什么区别了。就好比,airbnb上面的房客,当真就是普通民众的闲置房源?错,实际上大商家已经占据了airbnb这类平台的大部分房源了。

    回复
  2. 很喜欢这篇文章清晰地梳理了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之前的区别,其实在生活中非常有必要从这五点去明白两者之间的边界,因为只有明显的边界才让我们更好的认清身边事物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实质。目前的租赁经济的泛滥其实从长远看不明确其实质的话,确实容易造成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以及过剩,其实作者还可以就不明确两者边界带来的结果有一个数据的局部实证,推广到自己的猜想,以有力的证明未来如果不区分的一些弊端或者优势。

    来自湖北 回复
  3. 租赁是在增加新的资源,没法解决过剩的问题。 反而有可能造成更大的过剩。最终给社会带来麻烦。看看满大街乱停堆放的小黄车就知道了!

    来自北京 回复
  4. 是投资人在玩这个把戏,想让别人接盘

    来自北京 回复
  5. 思维清晰,点赞,都知道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去改变,期待作者分享下思路 😉

    来自广东 回复
  6. 一语道破天机

    回复
  7. 分析得很透彻。所谓的共享单车实际是借助互联网包装的重资产租赁生意。虽然看似资金流水很高,但实际上盈利空间有限。前期资产采购成本很高,无法通过提升规模显著降低边际成本,也难以形成垄断(除非政策硬性拒绝新玩家进入)。

    回复
  8. 的确不是什么共享,而是分时租赁概念

    回复
  9. 虽说混淆概念是为了营销,但个人也不支持以此来愚弄用户。应有更好的手段既能明晰概念,又能被用户接受与认可。

    回复
  10. 常识

    来自福建 回复
  11. 经典,到位

    回复
  12. 笔者的分析细致到位,虽然说概念不同,方便大众即可,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将这些概念弄清楚,有些时候感觉共享充电宝和篮球就是人们所谓的“共享经济“带来的伪需求,楼上也分析了共享充电宝的市场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它所面临的冲击也比较多,如果我们尽早区分概念,我觉得会避免一些伪需求的产生。

    回复
  13. 笔者分析的很对,是分享亦或租赁,概念无所谓!方便大众即可!

    回复
  14. 共享也好,租赁也罢,为什么要分的这么明确了,能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我们就欢迎,管他是共享还是租赁。

    来自湖南 回复
    1. 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人家是投资人,给你方便的同时更要盈利….

      来自上海 回复
  15. 共享(租赁——把出租和还车地点由固定变为随机,而交易过程则通过网络系统结算)单车的日常需求很大,但所谓共享充电宝与篮球,需要看到其日常需求,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充电宝面临手机电池容量增加的冲击,而且个人便携充电宝并不如单车篮球那样占用大量空间,完全可以放在公文包里携带,就成本而言也不如单车高,没必要特意去使用“共享充电宝”。虽然现在在火车站,飞机场这些需要长时间等待成本的场所需求还是可观的,但通过成本计算会发现自己买一个的成本更划算。篮球使用频率低,充电宝边际成本低,个人认为虽然有市场,但并不足以构成共享单车那样的规模。

    来自广东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