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法院回应网传“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查无此案
17:14
据澎湃新闻,针对网传“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担责70%”一事,2月13日下午,广州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经核查,不存在该网传案件。2月12日,有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小鹏被判担责70%”,引起外界关注。当日下午,微博“小鹏汽车法务部”发布消息回应称,上述消息所涉及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2月12日上午,微博账户“CHE车说道”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一文,称,2025年2月10日,广州法院对一起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这一“首案判决”为智能驾驶责任划分立下标杆,倒逼行业技术升级与法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