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剧养肥盗版商?微短剧版权的「N宗罪」
据数据显示,4亿微短剧日活用户中,有20%在观看盗版剧集,盗版流量影响的产值高达200亿元。本文将深入探讨微短剧版权治理的多重困境,并分析国家版权局“剑网2025”专项行动对微短剧行业版权保护的推动作用,以及从确权到维权的全链路版权保护措施。
数据显示,在4亿微短剧日活用户中,有20%都在观看盗版剧集,而这些盗版流量所影响的产值高达200亿元。
在微短剧狂飙突进之余,1元钱买2万部短剧、批量炮制「孪生剧本」、海外短剧「像素级复刻」等隐匿在背后的版权治理问题正在悄然侵蚀这个行业。
今年,国家版权局已经宣布将微短剧纳入「剑网2025」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象,微短剧行业迎来了版权治理和行业规范化的关键时期。
那么,当「剑网2025」的利剑出鞘,行业能否在技术与制度的协同创新中,找到微短剧版权保护模式?
答案或许藏在每一帧短剧画面的确权里,藏在每一次盗版的拦截中,更藏在行业从「内卷」到「共生」的集体觉醒中。
01 五花八门的版权问题
盗版产业链的猖獗、「一剧多卖」现象、音乐版权的滥用以及同质化问题频发,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微短剧版权治理的重重枷锁。
如今,微短剧的盗版问题已从简单的搬运盗播升级为一条完整产业链。
红果短剧总编辑乐力曾提到,现在的盗版产业链能通过多种手段运作,如通过二创剪辑规避监管,或伪造授权上传盗版,一些搜索引擎还为盗版网站引流,盗版内容下架后仍可通过关键词检索获取。
盗版问题一直是内容行业绕不开的难题,而微短剧行业则存在不少复杂性和特殊性。
从剧本到成品剧,微短剧行业普遍采用非独家授权模式。从商业化角度看,「一本多拍」能够使剧本或IP方获得更多收益,观众也能根据演员、剧情等选择不同的版本进行观看,「一剧多卖」则有助于微短剧版权方快速回收成本,获得多轮多平台收益。
然而,剧本或成片在多人之间转手,必然会出现版权模糊地带。作品在越多的人之间流转,就越是难以辨别是正版授权,还是盗版搬运,这种情况下,版权方往往难以追踪其作品的真正流向。
尤其是当作品流向海外,不经授权在海外平台上线短剧作品的现象时常发生,有不少版权方与平台进行版权交易的过程中发现平台已经购买了同一部短剧的盗版作品,但在追溯盗版源头时却困难重重。
即使是追溯到盗版源头,某些视频平台的投诉处理效率极低,审核流程可能长达几个月,而短剧的生命周期较短,平台处理速度跟不上短剧生命周期和盗版传播速度,维权的效果微乎其微。
音乐版权的滥用则是另一大隐患。目前国内短剧在配乐上大量使用流行歌曲或韩剧插曲,邓紫棋、林俊杰等华语歌手的歌曲在短剧中已是常客,而韩剧《背着善宰跑》《现在拨打的电话》中的配乐也成为都市爱情题材短剧的标配。
尤其是「歌后流」「娱乐圈」题材的短剧中,整部剧使用的歌曲数量达到几十首,而购买歌曲版权的费用甚至超过短剧本身的制作成本,显然有很多未获得歌曲授权。
对此,短剧平台和制作方普遍存在「先使用后补票」的侥幸心理,先收割流量,一旦有潜在风险就选择更换配乐、整改下架。
表面上看,观众一边刷剧一边在评论区不亦乐乎地讨论剧中的音乐,对这些音乐起到了某种「宣传」作用,但未经授权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无论使用多长时间,都构成了侵权,对短剧而言,无疑埋下了法律纠纷隐患。
如果说盗版是显性的「掠夺」,那么同质化现象则是隐性的「侵蚀」。
同质化问题源于短剧的工业化生产模式,一部爆款短剧往往催生多个同类型短剧集中上线,这些短剧的剧情设定、核心爽点、视听设计几乎一致。
基于相似的核心爽点,变换主角身份、更换场景等,就能在3-5天内快速「复制」出一部短剧剧本,在一个月内完成上线。
由于短剧制作和生命周期短,短期之内蹭爆款热度确实能为片方带来收益,但这类作品是否构成抄袭,却很难界定。
目前的著作权法是「思想-表达二分法」,这意味着,同一种类型或核心思想,只要创作者在剧情设定、人物关系、具体情节等表达层面有所改动,一般不会被认为侵权,这种法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为同质化创作提供了模糊的「灰色地带」。
同质化短剧的大量出现,虽然在短期内能够满足观众对某一类型内容的集中需求,但从长远来看,却对整个内容生态造成了严重的侵蚀。
一方面,它挤压了原创内容的生存空间,导致创作者更倾向于模仿爆款而非创新,使得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千篇一律」的作品,降低了观众的审美体验。
另一方面,同质化竞争也加剧了市场的内卷,片方为了快速抢占爆款题材的热度,往往压缩制作成本和时间,进一步降低了内容质量。这种恶性循环不仅损害了观众的利益,也阻碍了短剧行业的健康发展。
02 从确权到维权:全链路版权保护
在今天,当我们讨论微短剧版权治理,不仅是出于规范行业生态的需要,也是助推微短剧平台和制作方获得稳定版权收益的必然走向。
为强化版权保护执行力度,好莱坞六大制片公司曾携手组建美国电影协会(MPA),以全行业联盟为依托,积极推动美国政府完善版权相关政策体系,涵盖加强版权监测、规范版权交易、更新反盗版政策等关键领域。
而Netflix的精细化版权运营策略也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方面Netflix 打造独家版权内容,成功构筑起差异化的竞争壁垒。另一方面,Netflix通过数据分析、算法推荐等精细化运营精准把握用户的内容需求,实现了版权收益的最大化。
这些经验和案例表明,版权治理和运营能够反哺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与ESG理念不谋而合。
事实上,国内传统影视剧已经通过版权登记制度构建确权体系,基本实现权属关系的清晰界定,然而微短剧由于高频生产、快速迭代的特性,传统确权方式难以匹配其节奏。
在新一代数字技术中,区块链存证成为版权保护领域被广泛认可的方式,传统影视、数字融合产业已经尝试运用区块链技术,解决版权保护确权难、取证难、诉讼难的问题。
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副会长魏党军在微短剧内容创新与版权保护研讨会上提出了「著作权人主导的综合治理」理念,他强调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作品播放前的确权登记,建立科学的判罚标准,以作品制作成本和现金价值为基础确定侵权责任。
在数字版权管理中,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是大平台版权保护的关键手段,主要通过权限控制(如访问、播放时间、次数)和数据加密(需密钥解密)来保护版权。它还要求客户端在播放前获取播放许可和密钥,且密钥与硬件绑定,确保在可信环境下运行,防止非法拷贝。
DRM 技术架构图 图片来源:公众号 数字影像库|媒资研究
目前,ChinaDRM(中国自主可控的DRM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视听内容端,如腾讯视频、芒果TV等。
在技术确权、保护正版内容的使用传播之外,需要提高微短剧的维权效率。
长剧、电影作品的热度可持续数月,司法诉讼周期与商业收益窗口尚能匹配,但动辄几个月的投诉、诉讼周期却难以适应短剧的生命周期,因此,缩短维权链路,提高维权效率对短剧来说至关重要。
此类机制需与平台责任挂钩,如要求平台建立侵权内容「黑名单」共享库,并通过算法识别侵权特征(如分镜相似度、台词重合率),实现侵权内容「事前拦截」而非「事后删除」,并为版权方提供快速投诉通道,在线投诉入口等,简化投诉流程,确保投诉信息能够快速流转和处理。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还建议引入「诉前禁令」,允许权利人在立案前申请法院强制下架侵权内容。
通过明确平台责任,缩短维权链路,快速响应版权方诉求,能够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当然,从行业的角度看,行业协会还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如借鉴美国好莱坞MPA模式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经验,由行业协会联动头部企业共同制定可实施的版权保护模式,互相监督,共同推进保护生态。
中国版权协会已于2024年成立「微短剧工作委员会」,并联合20家机构发布《关于维护微短剧行业版权秩序、推动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
归根结底,微短剧版权治理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需从确权、维权、制度、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发力,靠平台方、版权方和政府监管等多个主体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兼具效率与韧性的治理体系。
1号结语
微短剧的版权治理本质是「效率与公平的再平衡」,这是一场涉及技术、制度与生态的系统性工程。通过版权数字确权、缩短维权链路、平台与行业共治等手段,不仅能遏制盗版与同质化乱象,更可释放IP的长尾价值。未来,需持续探索技术赋能与微短剧行业特性的结合点,让治理创新真正服务于内容繁荣与价值释放。
作者|遥何
本文由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作者【传媒1号】,微信公众号:【传媒1号】,原创/授权 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 CC0 协议。
- 目前还没评论,等你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