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行业的财务系统中业财域销售结算系统设计(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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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零售行业中,财务系统的高效运作至关重要,而销售结算系统作为财务系统中的核心模块,更是企业成功的关键之一。本文将深入探讨零售行业财务系统中业财域销售结算系统的设计思路与实现方案。

在零售行业,销售结算系统扮演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它不仅连接着前端的业务运营,也承担着后端的财务核算。随着零售业态的不断发展,销售渠道将更加多元化、交易模式也越来越复杂化。

对于财务产品经理而言,理解并梳理清楚销售结算系统,对于优化财务流程、提升业财效率至关重要。

本篇作为(上篇)将首先介绍销售结算系统的定位,核心能力及上下游系统的协同。

一、销售结算系统的定位

销售结算系统的定位可以概括为“业务与财务的桥梁”和“数据整合与结算的中枢”。

业务与财务的桥梁

所谓“桥梁”,即连接两地的通道,此处的“业财桥梁”,一端连接着业务端的销售行为,一端连接着财务端的财务核算,使销售数据通过“桥梁”顺利进入财务系统。

数据整合与结算的中枢

所谓“中枢”,通常指某个系统的核心部分或关键节点,具有控制、协调或连接的功能。零售行业的销售结算系统,对上承接线上线下订单数据,对下输出财务核算,零售返利、促销等财务结算数据,

二、销售结算系统的核心能力

1、数据整理与标准化能力

销售结算系统在承接订单管理系统(OMS)或收银系统(POS)的订单数据时,首先会先梳理出如订单头信息、订单行信息、订单客户信息、订单促销信息、订单折扣信息等相关信息分类,其次根据订单行信息中的商品信息关联主数据信息,进行商品价税分离,标准化为财务收入,并根据库存成本系统,获取商品成本(一般为移动价)匹配对应的商品成本,完成销售订单转换为财务订单第一步。

(注:此处提及库存成本系统区别于WMS系统,一般为财务系统中侧重核算商品价格的独立模块)

2、多维度结算计算能力

  • 财务收入计算:根据订单信息+促销信息+折扣信息(含商品和支付折扣)等,确定订单的财务收入(即:财务定义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和各商品金额;
  • 税金计算:根据订单行中商品信息,关联主数据中商品信息,计算出各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金金额;
  • 促销计算:根据订单商品信息,关联供应链系统中商品扣点或返利等相关信息,计算从供应商处收取的相关金额;
  • 多主体计算:一般零售连锁企业,根据各门店,门店上属区域公司,供应商维度计算展示销售收入;

3、财务凭证生成与入账

销售结算系统处理完结算数据后,按记账凭证引擎(也称为预制凭证系统)要求,推送记账数据,一般财务架构中,由记账凭证引擎承担汇总记账职能。

4、自动化对账

对账职责,一般企业中都归口在财务体系管理,财务系统架构中,如有专门的对账模块,财务系统内数据或财务上下游数据均可抽取集中至对账模块统一核对。如无独立对账系统,则销售结算系统,主要承担对上游订单管理系统(OMS)、支付系统,对下游账务系统的数据核对。

5、高并发与大数据处理能力

随着大促活动的频繁,日常购买行为现已往往集中爆发,对于高并发与大数据处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般处理原则包括:

支持实时或批量计算,OMS或POS系统现多已支持时时下传订单数据,但弊端可能是对于一些无效订单也会同步,造成垃圾数据冗余。

弹性扩展架构,支持分布式计算,确保系统在交易高峰时仍能稳定运行。

历史数据存储与查询,优化数据存储结构,对于一般查询仅支持半年时间,冷热数据分离可提高一些系统效率。

三、销售结算系统与上下游系统的协同

上游系统:订单管理系统(OMS)、收银系统(POS)、支付系统

  • 订单管理系统(OMS)、收银系统(POS):销售结算系统的上游数据来源主要是订单管理系统(OMS),部分零售企业从线下门店起家,会由门店收银系统(POS)系统处理收银订单数据,系统架构切分上,订单域一般会统一由OMS系统整合处理订单数据。(实际中也存在销售结算系统分别承接OMS系统和POS的线上线下数据)。
  • 支付系统:支付系统一般向销售结算系统下传用户支付信息,包含支付渠道、支付方式、支付折扣等,支付信息基于财务理解中,定义为实际收入(财务术语:货币资金),用于与销售结算系统中的销售收入核对,即财务核算中的应收=实收。

下游系统:总账系统(GL)、税务系统、采购结算系统

  • 总账系统(GL):现代零售企业因为订单量大,一般都会前置记账凭证引擎(或称预制凭证),用于自动化生成会计凭证后再推送总账模块(GL)。销售结算系统将一笔笔零售订单按日汇总后,按记账凭证引擎约定的凭证模板,推送相关字段至记账凭证引擎。
  • 税务系统:销售结算完成后,销售结算系统会将应税商品按税率、日期等相关条件汇总后推送税务平台,由税务平台再做进一步税务数据处理,连接外部金税服务,完成开票。
  • 采购结算系统:零售企业因其特殊的行业性质,本质是对生产企业商品的销售行为,所以几乎所有的零售企业都会向供应商(即商品生产企业)收取销售返利(含促销折扣等)。返利意为供应商返给零售企业的利益,其计算公示可简单概括为:销售基数*返点=返利额。(现实交易中,存在阶梯返利、固定返利等多种形式,后续讲解返利结算系统再详述)因此,计算返利时,一般由销售结算系统负责提供销售基数数据,返点由采购结算系统从供应链系统(或主数据供应商模块)获取,并在采购结算系统中完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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